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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2018年厦门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”的通知

6/6/2018 6:02:11 PM    作者:管理员    3168次浏览   
 

关于举办“2018年厦门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

专题培训”的通知

各区教育局、市教科院、各直属中小学(中职学校)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、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精神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,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,提高其工作成效,经研究决定,举办“2018年厦门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举办单位

主办单位:厦门市教育局

承办单位: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、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

协办单位:厦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、厦门市第五中学

二、培训时间

201867日(周四)-68日(周五)

三、培训地点

厦门市第五中学三号楼5楼大会议室

四、培训内容

1.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的评估;

2.处理儿童青少年问题行为的理论框架;

3.处理儿童青少年问题行为的一般方法;

4.父母教养的基本理论。

五、参加对象

1.67日培训参加对象:厦门市中小学心育办全体成员、《厦门市中小学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研究》课题组成员、厦门市部分中小学班主任教师。

具体名额分配如下:厦门市中小学心育办4人,市直属校每校各4人(其中厦门五中10人,启明学校和特教学校各2人),思明区60人,湖里区60人,集美区30人,海沧区30人,同安区30人,翔安区30人。

2.68日培训参加对象:厦门市中小学心育办全体成员、《厦门市中小学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研究》课题组成员。

部分学校家庭教育骨干教师,市属学校1人,思明区20人,湖里区20人。

六、主讲专家

郭明春,博士。现任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,研究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:儿童发展和父母教养干预。2015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心理学院父母教养与家庭支持中心,获得临床心理学方向的哲学博士学位以及昆士兰大学“父母积极教养课程指导师”认证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1.为做好组织工作,请各区教育局、各直属校于64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数及名单报市教科院叶思思老师。邮箱:3964272@qq.com。联系电话:13695036477

2.厦门市第五中学位于莲前西路203-205号,学校不提供停车位,请参会老师绿色出行,注意交通出行安全。

3.本次培训以6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课时。

4.为厉行节约,培训期间提供冷、热直饮水,水杯自备。

附件12018年厦门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活动安排表

附件2: 2018年厦门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

附件3:《厦门市中小学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研究》课题组名单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厦门市教育局德育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厦门市中小学心育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52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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