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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厦门市第二届中小学心理漫画大赛的通知

11/21/2017 5:09:02 PM    作者:管理员    1701次浏览   
 

关于举办厦门市第二届中小学心理漫画大赛的通知

各区教育局、市教科院、市直属各中小学(中职学校):

    心理漫画是一种集通俗性、幽默性、教育性于一体的心理辅导方式。为贯彻落实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、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(2012年修订)》精神,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,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自我教育,培养其积极心理品质,经研究,定于1120日至1215日举办“厦门市第二届中小学心理漫画大赛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举办机构

主办单位:厦门市教育局

承办单位: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、厦门市中小学心育办

协办单位:厦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

二、大赛主题:“拥有自信、迈向成功”

三、活动内容

围绕主题,以校园生活、家庭教育为素材,采用心理漫画的形式,组织各区各学校中小学生参加,并举办评比、展览、观摩等活动。

四、参加对象

1. 参赛对象:厦门市中小学(含中职学校)学生

2.指导教师:厦门市中小学(含中职学校)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

五、作品要求

1.主题鲜明、选材新颖、构思巧妙、格调高雅、寓意深刻、风趣幽默,将自己在学习、生活中的心灵感悟以漫画形式表现出来。

2.有较强的针对性,贴近当代中小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实际。

3.有较大教育意义,使人在获得快乐之余,更能有所启迪和帮助。

4.作品必须是原创的,严禁抄袭,一旦发现雷同,则取消参评资格。

5.作品用纸统一为8K260mm*370mm),单面作画,可采用4联格(由4幅漫画组成)或单幅、双幅的形式,并注明作品名称及简短的文字对白或说明。

6.漫画的繁简、大小不受限制,彩色或素描均可,但必须是手绘的,不能是电脑作画。

7.每幅作品的作者为1人,作者姓名与所在的学校、年级、班级和指导教师,必须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注明。

六、投稿方式

1.参赛作品按每校每学段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各2幅报送。区属学校由各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统一填好汇总表后报送,直属学校由各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直接报。报送截止日期为121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参赛稿件及汇总表(见附件,须盖学校公章)请送到励志路5号厦门市中小学心育办,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xmxljkjy@163.com

联系人:彭汪洋,电话:2661972

七、评选办法

    1.聘请7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。

    2.按类别(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)分别评出优秀作品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,并根据作品获奖情况,设置指导教师奖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
    3.获奖作品将在“厦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网”、“厦门德育微信公众号”上展出。

    附件:厦门市第二届中小学心理漫画大赛作品汇总表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厦门市教育局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1114

 

附件:

厦门市第二届中小学心理漫画大赛作品汇总表

学校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(盖章)  参赛类别:       

联系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序号

作品名称

作者

年级班级

指导教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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